第一篇/以鲜血与荣耀之名
斯都忍不住感到尴尬。 「没办法,矮人区也是属於b较旧的城区了。」但麦尔斯不甘示弱地回呛:「怎麽?你会怕老鼠啊?」 「我的胡子在上啊──」丹恩又羞又怒地皱起眉头,脸上的表情扭曲,急忙道澄清:「我是说,这要怎麽住人啊?」反应太大,反而让对方知道自己怕老鼠,对於一个理应勇猛的矮人战将来说,还真的有那麽点丢人。 「老鼠咬不Si你的,你连兽人都不怕,还担心鼠患──不过说真的,地JiNg的工程师们有在着手处理了,给他们一点时间。」麦尔斯道,总不能真的让这些朋友对暴风城有负面印象。「我们已经到矮人区了,你要去酒馆吗?」 「好啊,你有空吗?」矮人以为麦尔斯要约酒,这些矮人并不是真的嗜酒如命,而是他们常常以酒量和勇气作为评价一位英雄的标准,使得他们没架打就想喝酒、没酒喝就想打架。 「经过喷水池,就是h金酒桶了。」麦尔斯挥手婉拒,他不是不会喝,事实上他还很能喝,但现在不行。「我还有事情要回教堂处理,你呢?」 「这阵子b较闲。」失落之情在丹恩满是皱纹的脸上闪过。「都是到处走走,战斗什麽的b较少。」 「那是好事啊!」 「当然,但我还是去喝两杯好了。」 「有问题再来教堂找我──」麦尔斯向丹恩.铁足点了点头。「或留口信给我,毕竟我不一定会在教堂。」 「好,那就再会啦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