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三十)同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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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尽有。旗袍是绸制的,竹叶青的底sE点缀着白sE玉兰花的刺绣,整T十分素雅。珍珠耳环和手链也都款式简约大方,每一颗珍珠都流光溢彩。手包和高跟鞋也看不出牌子,虽然都是布艺的表面,上面的刺绣却是十分繁杂JiNg美。 我穿戴整齐在镜子前看了半天,发现这一套挑不出任何毛病。旗袍的剪裁居然很合适,虽然b我自己那条腰部放宽了些许,但让我从X感变成了端庄。而圆润的珍珠又中和了旗袍的素净,带来了些许俏皮。最后拿上手包,穿上5cm左右的高跟鞋。我也能厚颜无耻地称自己为“大家闺秀”了。 聚会当天,我穿戴好刚走出公寓大楼就看见里瑟尔森站在车外等着我。我租的公寓条件还算不错,但他和他的车显然与这里格格不入。公寓的保安是个Ai车的人,每次有人开着豪车在公寓前逗留,他都要上前搭讪一翻,最好再能帮人泊个车。可里瑟尔森就站在那儿,保安只敢站在大堂门口,眼巴巴地看着。 “我的眼光不错。”里瑟尔森笑容款款地看着我走近,“高跟鞋穿得习惯吗?车上还准备了运动鞋。” 这么贴心的男人真得很难不让人心动。“如果我一会摔跤了您会扶住我吗?” 里瑟尔森掌心向上向我伸来,我轻轻搭了上去。 他手指修长,骨节分明,手掌覆着些许茧,握起来很让人安心。 “我会抓牢你,不让你摔跤的。”他护着我的头顶,送我坐进了车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