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众文学 - 综合其他 - 教学平台在线阅读 - 第一章

第一章

作品进行修改,反对变形权是指作者有权阻止他人对其作品进行变形或修改,使其失去原有的内容或JiNg神。

    2.**着作财产权Cht**:

    -着作财产权是指作者对其作品的经济利益的权利。

    -它赋予作者对作品的控制权,包括复制、发行、展示、公演、放映、翻译、改编等权利。

    -这些权利可以被作者转让或授权给他人,以获取报酬或其他形式的利益。

    总的来说,着作人格关注作者与其作品之间的情感和道德联系,而着作财产权则关注作者对其作品的经济利益和控制权。

    着作人格权Mhts是指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非经济利益,包括署名权权利要求署名、保持作品完整权禁止他人篡改或变更作品、公开权决定何时公开作品、反对伪作者权反对他人冒用作者名义等。这些权利与作者的人格、尊严和创作自由相关联,无法转让,即使作者将着作权转让给他人,着作人格权仍然保留。

    着作财产权Cht是指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经济利益,包括复制权、发行权、表演权、改编权和公开传播权等。这些权利可以转让给他人,通常是通过版权许可协议或转让合同来实现。着作财产权通常与作品的经济价值和商业利益相关联,可以通过合法的方式进行交易和利用。

    因此,着作人格权强调作者对作品的情感和尊严的保护,而着作财产权则强调作者对作品的经济利益的控制和转让。这两者共同构成了着作权的基本内容,但在法律和实践中有着明确的区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