.第一章
是富家小开,而且指上有不少老茧,说明你是靠这双手吃饭的,并且常在客轮上混迹,因为这里有很多肥羊供你赚钱;你会不少简单常用的外语,可见你除了用手偷窃外,还常用脑子;另外,你喜欢黑sE、蓝sE、红sE,还有好sE。」 听着沈玉书的话,侍应生依次看向自己的手掌跟衣着。 正如沈玉书所说的,他的指尖上有老茧,手帕是浅蓝sE的,手腕上戴着宽型的红sE装饰皮带,皮带系在衬衣衣袖下方,没想到沈玉书的眼睛这麽毒,可以从细节上推断出他的喜好。 最後听到好sE二字,他终於忍不住噗嗤笑了。 「喜欢美好的事物是人类正常的生理反应,谢谢你对我的推理,不过虽然你很想把自己演绎成福尔摩斯,但我不得不遗憾地告诉你,许多地方你说错了。」 「你也知道福尔摩斯?」 沈玉书惊讶地看他,脸上初次流露出冷峻之外的其他表情。 这反应直接得可Ai,像童稚的孩童,反差太大,侍应生被弄愣了,半晌才傻傻地点头嘟囔。 「这话应该换我来说——原来福尔摩斯在这个年代就已经很出名了。」 沈玉书的童稚表情很快就收敛了,换回最初的无表情状态,冷冷说:「总之你偷了别人的钱包,这种行为是不对的,马上还给人家。」 1 「你是指那个粗鲁无礼的洋鬼子吗?」 「他是否粗鲁不是你可以犯罪的理由。」 「神经病。」